近日,“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消息引发热议,据统计,至少14地出台了与“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的具体规定!但是网友却说……
事件
14地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政策
“独生子女护理假”,是指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的假,且不得扣减陪护期间的工资、津贴与奖金等福利。
截至2019年3月22日,已至少有福建、广西、海南、湖北、黑龙江、重庆、四川、河北、河南、宁夏、内蒙古、山西等12省份,以及淮安、广州等2市出台了与“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的具体规定。
上述14地中,湖北、黑龙江、四川、宁夏等4省份还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护理假”这一待遇。
对于“护理假”的具体时间规定,各地也有所不同。例如,《淮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中明确,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的护理时间。《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则指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的护理假。河北省则未明确规定护理假天数,《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只要求,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护理照料老年人,给予适当陪护时间。
网友怎么看?
政策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网友表示,这项政策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一些公司和个人明确表示“不知道护理假”。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负责人坦言,“确实还不清楚有这个规定,也没有人以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名义请假。”
一些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则表示“不敢请”。在福州市某民营企业工作的谢女士看来,这个假期是“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郑州市一家民营企业员工刘娟娟说,现在年假还有一些公休假都没有保证,更不敢奢求独生子女护理假,这类假期如果只是原则性的要求,估计也就是一场空,“老板不乐意,能休你也不敢休”。
由于不是全国性政策,还有一些独生子女则面临“请不了”的难题。
有网友建议,应当完善惩治措施,倒逼企业落实政策:“需要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来严格规范,制定一些违反规定的惩治措施,因为你不去罚,那么企业相关的执行力度就一定不到位。”
专家怎么说?
须建立与社会整体相互衔接的配套体系
独生子女护理假要如何落实,才能避免沦为“纸上的福利“呢?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认为:“既然有关部门规定了这个假期,所以各个单位不论是党政机关也好,企事业单位也好,或者社会团体也好,都应当不折不扣的来执行。另外,行政执法部门,例如劳动局、人事局要认真做好监管。如果我们的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话,应当及时地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投诉。”
此外,还有专家建议,政府除给予一定指导和监督外,还可以出台相应配套措施,比如对严格执行此制度的企业给予一定税收补助等,建立一个与社会整体相互衔接、相互兼容的配套体系,才能保证好的政策落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