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夫妻俩发生争吵 妻子一气之下,把丈夫赶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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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刘玺 通讯员 徐天雄)段先生和叶女士是一对夫妻,两人在车上因琐事发生争吵,驾车的叶女士竟把丈夫赶下车,幸亏株洲高速交警及时发现。

    前日下午4时许,民警在平汝高速醴陵段巡逻时,发现段先生在高速公路上步行,引得多辆路过车辆鸣笛躲避,存在安全隐患。于是,民警将段先生带到安全区域,询问情况。

    段先生介绍,他和妻子在车上发生争吵,妻子一气之下把他赶下车,独自开车走了,还一直不接他电话。随后,民警打电话与叶女士联系,叶女士说她把车停在前方的港湾,民警便驱车赶了过去。

    此时,叶女士正在车内伤心流泪,民警对夫妻俩进行调解,段先生也同意上车。“夫妻俩有矛盾要好好沟通,高速公路上行走非常危险。”在民警的教育下,叶女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夫妻俩再次踏上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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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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