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要“技防”更要“人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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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避免高空坠物伤人,关键还是未雨绸缪,立足于防患未然。】

    近期外地相继发生多起高空抛物伤人事件,再次敲响公共安全警钟。日前,为防范高空抛物伤人,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小区的监控设备全面升级,其中就包括安装防高空抛物的12个朝天摄像头,这不失为一个有针对性的好办法。当然,“技防”固然重要,但“人防”方为根本。

    高空抛物与故意伤害、危害公共安全没有太大的区别,也正因为如此,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对高空抛物的处罚相当严厉。如新加坡,专门制定了相关法规,高楼抛物肇事者不仅要坐牢、罚款,而且根据情节的轻重,政府还可按原来的售房价格或建屋局规定的价格强行收购肇事家庭的住宅。

    要避免高空坠物伤人,关键还是未雨绸缪,立足于防患未然。只有人人都不当施害者,才能保证人人都不会成为受害人,所以对于我们每一个居住在高楼的市民来说,不仅要做到行为文明,不乱丢乱扔,还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及时清理并管理好阳台搁置物和门窗等室外悬挂物,定期检查自家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天气等主客观因素发生高空坠物。

    此外,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小区物业管理机构,要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一方面,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家喻户晓,通过狠抓教育和加大监控、惩戒力度,遏制住个别人高空抛物的陋习。另一方面,针对街道、小区墙体破裂、墙皮脱落、广告牌等悬挂物松动等常见问题,切实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为公共空间筑起安全网,最大限度地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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