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载19人,实载33人 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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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刘玺 通讯员 陈楚杰)昨日,芦淞交警大队通报了一起客车严重超员的交通违法案例。涉案驾驶员也是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我市城区首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客运车辆驾驶员。

    1月1日上午,民警在迎新路开展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市区开往醴陵的客车存在超员嫌疑。该车被拦停后,民警看到车内“塞”满了乘客,没有座位的一些乘客只能站在狭窄的过道上,或者直接坐在发动机舱盖上,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经过检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33人,超员14人,超员近80%。对此,民警要求客车所属公司对超员乘客实施安全转运。

    民警介绍,违法客车为株洲湘运集团车辆,驾驶员周某为该集团员工,而周某在2016年就因客车超员被交警部门处罚过。由于严重超员违法行为,周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降级的处罚。同时,由于涉嫌危险驾驶罪,周某目前已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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