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路面纠纷 他出手伤人面临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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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魏天宇)如今使用机动车的市民越来越多,在行车过程中发生小磕碰、小纠纷,大家应该冷静对待。前日,市民江某居然当街殴打女司机,最终赔偿了2.8万元,还面临刑事责任。“我真是超级后悔……”江某痛心疾首地说。

    贺嘉土派出所李警官介绍,当天江某驾驶着白色小车,蔡女士驾驶着摩托车。在红港路附近,白色小车不慎把路面上的水溅到了蔡女士身上。蔡女士有些生气,于是驾车一直跟随江某,终于在一个红灯处追上。蔡女士敲着江某的车窗,江某下车理论,期间两人发生了肢体冲突。监控视频显示,期间,江某还揪着蔡女士的头发。后来,江某回到车上准备离开,蔡女士突然倒地不起,事件引发了路人围观。

    之后,警方介入此事。经过鉴定,蔡女士鼻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依照法律规定,殴打他人致轻伤,涉嫌刑事犯罪。

    事件经过清楚、证据充分,江某也不否认自己的所作所为。他表示,自己当天急着去办事,对于把水溅到别人身上,自己不知情,最终是被蔡女士敲打车窗的行为给激怒了。“说来说去,还是自己太不冷静了。当时如果道个歉,根本不会有接下来的事。”江某说。

    最终,经过派出所调解,江某自愿赔偿2.8万元给蔡女士,获得了对方的谅解。目前,江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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