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风
万万没想到,在法律加强保护个人隐私的今天,一些政府网站却“主动”泄露隐私了。
近日,澎湃新闻连续报道了内蒙古、广西、山东、江苏扬州等地政府网站泄露执法人员个人信息一事。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社会的发展,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也大大增强。然而,政务信息公开也是个“技术活”——既要兼顾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也要平衡好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个人隐私权。
政府部门的执法人员,首先也是人。在实际的具体工作中,其个人隐私同样应当得到有力保障。尤其是,诸如个人身份证号等此类明显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更不应不做任何处理、大摇大摆公布开来。
目前,我们尚不知晓类似问题究竟在多大范围内存在,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这在基层或许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这背后可能有地方政府网站维护人员的侥幸心理,也可能有某些基层管理者的大胆“创新”,但不论什么原因,都凸显出基层个人信息保护的尴尬现状、暴露出把关审核程序的缺失和纰漏。毕竟,几位几十位甚至上百位执法人员的个人信息要公开,绝非一位政府网站“小编”就可以做到的。因此,立即修改或做技术处理,是必要、必须的动作。除此之外,各地也应该以此为契机,立即拉开对本地官网个人信息保护的摸排和整改,对泄露个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认真对待,严肃问责。
当前,我国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之网正在越织越密,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部门理应做好带头表率作用,加强审核把关,做好个人信息区分处理工作,切实保护好个人隐私。否则,即使是无意泄露,也难逃失职质疑,对政府形象和信用造成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