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用好民法典 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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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马新声

    派出所民警时时处处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经常要处理家长里短邻里纠纷等日常琐事。这些事,大多数都不是刑事治安问题,而是合同、物权、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民事行为。而之前的诸多民事规则都散乱在林林总总的单行法规和司法解释之中,让人无暇遍览,甚至因为条文本身可能存在矛盾让人无所适从。而一部民法典,将民事规则分门别类集于一身,系统分明,通俗易懂,更具操作性,可以说是一部醒目的圭臬,为精准处理好这些矛盾纠纷提供了标尺与依据。

    狗咬人是常见的警情。一般来说,狗的主人往往不愿意赔钱,会找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有一次,一名顾客到羽毛球场馆打球,球馆老板放养了一条小狗在旁边遛,顾客休息时觉得好玩,便去逗狗,谁知被狗咬了一口。顾客找到老板,老板理直气壮地说:“你自己逗我家的狗,自己找的!”当时,我找出《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我跟老板解释:“你作为狗的主人,任它在球场乱跑,一不拴绳子,二不戴嘴套,显然是违反管理规定的,即使是顾客故意造成的,你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更何况逗一下你的狗也很难说是故意。”最终,老板心悦诚服地付了疫苗费。现在,民法典设立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专章规定,援引起来一目了然。

    不仅仅是将之前的民事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整合,民法典更针对民事关系的新特点,出台了许多新提法新规定,对民警处理纠纷甚至执法办案有莫大帮助。时下,物业纠纷多见,例如“业主以未在小区实际居住为由拖欠物业费”。对此,民法典说“不”更坚决了:物业服务企业已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得以未享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用断水断电等方式来迫使业主缴纳物业费,民法典也有了明确的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再如,偷盗、诈骗游戏装备案件,以前处理时存在困惑:法律规定处罚的行为是“偷盗、诈骗公私‘财物’”,但虚拟财产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财物”?现在,民法典明确规定,虚拟财产是受保护的财产,这就为处理该类案件从基本法的高度提供了基础性法律依据。

    总之,民法典是个宝库,执法者只有从中更深入地发掘、更精准地把握,才能更好地维护法治的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利益。

    (作者系石峰公安分局清水塘派出所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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