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私挖的“洞穴房间”,已装修完毕 记者 姚时美 摄
去年8月,芦淞区龙泉街道陈家塘组散户居民拨打市长热线,举报居民王先生建房时,在护坡私挖“防空洞”,随后私挖行为被芦淞区自然资源局叫停(详见晚报2019年8月19日A05版)。然而,一纸停工通知并没有制止王先生私挖洞穴的行为,到现在,洞穴连装修都已经完工,进而引发邻居们的新一轮举报。
王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为何叫不停?当如何处理?近日,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邻居
挖洞一直未停工,现在已装修
周女士与另一户邻居的家与王先生家相邻,周女士和邻居家位于护坡上,而王先生家位于护坡下,去年7月份,周女士发现王先生在挖洞,就开始向政府部门举报。
“已经挖到我们家的坪下面来了。”周女士说,王先生的这种操作让他们很担忧,她感觉挖洞对山体造成了破坏,她家有一口水井,现在井水渗漏很明显,水位已下降三分之一,以前没有出现这种情况。
周女士称,现在只要下雨,她就不敢在家住,担心护坡经不起雨水冲刷,会垮塌。
“挖洞从来没有跟我们协商过,都是偷偷挖,我们一直反映,他却一直没停工,到现在早就完工了,连洞里面的装修都做完了。”周女士说。
房主
原来就有防空洞,改造后自用
6月17日,记者在房主王先生的带领下,进入洞穴,发现入口离客厅不远,防空洞被隔成了三间,里面已经做了装修,顶部还装有通风系统,现场只放有一些桌椅、杂物。在最深处,还有一段一米多高、仅容一人通过的土坑过道未做处理,“里面还有五六米深。”王先生说。
王先生称,此处原本是一个种薯洞和防空洞相连的。去年4月,他对房屋进行旧房改造时,在拆除屋后的挡土墙里,发现一个已封闭的预留门洞,打开后发现有个大洞。见此情况,他就想将其加固改造成地窖。“一是解决困扰多年的室内地面、墙面渗水返潮现象,二是可以利用这里做储藏室,存放杂物。”
王先生出示的一份文字材料中,有多位当地居民证实此处确实有一个种薯洞和防空洞。
王先生告诉记者,因为邻居的举报,自然资源部门、街道办事处已经介入,他已经停工,也不会再继续深挖了。
街道办
认定为违法行为,多次调解不成功
为此,记者来到龙泉街道办事处,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发现王先生的行为后,街道办就联系了芦淞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认定了王先生私挖洞穴的违法行为,并下达停工通知书,因防空洞的管辖处于比较模糊的状态,如果要强制执行,还没有先例,后来又交办到芦淞区拆违大队执行。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王先生就私挖洞穴的一事,与护坡上的邻居协商赔偿事宜,街道办多次组织调解,双方仍未达成共识。
进展
挖洞被市民举报后,这些部门这样回复
随后,记者来到芦淞区自然资源局枫溪中心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发现王先生私挖洞穴的行为后,他们就下发停工通知,责令停工,并立即恢复原貌。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洞穴的面积有二十多平方米,当时去查的时候,还都是土。当看到记者出示的照片,显示已经装修完毕,该负责人直呼“扯淡”。
之后记者又来到芦淞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找到大队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经过调查,私挖洞穴的行为不等同于违法占地行为,大队依法没有权力进行处理,甚至下达停工通知,都是不规范的。按照《株洲市城市管理条例》,该行为属于城市管理范围,因此去年市自然资源局将此事交办给芦淞区城管局。
记者来到芦淞区城管局,工作人员答复,并没有收到交办函,案件没有移交到区城管局,具体情况可以到芦淞区拆违大队核实。
记者在芦淞区拆违大队核实,案件没有移交到该大队,相关负责人称,案件的处理意见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拆违大队的职责是根据处理意见执行。
区人防办
将进行专业测绘,看是否为人防工程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芦淞区人防办,据工作人员介绍,去年龙泉街道办事处曾有工作人员来区人防办咨询过王先生私挖洞穴一事,但是没有说明挖“防空洞”,区人防办就没有介入。
记者反馈居民举报王先生私挖“防空洞”后,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在曼哈顿小区旁边,就有一处防空洞入口,目前已经封闭,而王先生挖掘的“防空洞”,和这个入口只隔了曼哈顿小区,直线距离数百米,那么王先生所称的原有洞穴为防空洞,是否真存在?是否为人防工程?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接下来将安排专业测绘人员进行测绘。
同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1月1日,《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改造和毁坏人防工程。有此行为的,由人防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依法缴纳人防工程毁损赔偿费。
关于此事的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姚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