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近日,攸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侮辱骨灰案。攸县丫江桥镇某村组的9名组员因侮辱骨灰罪,被依法判处管制9个月至10个月不等。
经审理查明,2018年12月26日,不幸因车祸丧生的卢某,其骨灰盒被家属安葬在丫江桥镇某村组的祖山上。随后,该村组组员认为,卢某是非正常死亡,葬在此处风水不好,会对组员们有很大的影响。于是,他们决定由每户派出一人,将卢某的坟墓翻掉、棺材焚烧、骨灰盒迁移。
去年1月1日,该村组10名组员(其中1人目前已去世)将卢某坟墓挖开,撬开棺木后,将卢某的骨灰移至几百米外的邻村境内埋葬。众人还将卢某的棺材当场进行焚烧。
案发后,部分参与此事的组员主动投案自首,并认罪。同时,该村组共同赔偿卢某家属精神抚慰金、迁坟费等各项费用,取得卢某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九被告人无故挖逝者坟墓,将骨灰迁移,并焚烧棺材,其行为均已构成侮辱骨灰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