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时美 通讯员 刘萱)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5月份全市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信息4089件,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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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退培训费要扣广告费
培训机构还有这“操作”?
5月18日,丁女士反映,为了让孩子学习机器人编程,2019年年底她在某机器人培训机构交了8000元培训费。因疫情等原因,今年5月初要求退费,商家提出要收取广告费,其觉得不合理,多次协商未果。
荷塘区市场监管局宋家桥所接诉后展开调查,了解到投诉人交纳8000元培训费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之后其孩子上了两节培训课,疫情防控期间该培训学校未营业,今年5月该培训学校通知投诉人复课,投诉人提出不再参加培训要求退费,被诉方告知要收取19%的广告费。该费用在投诉人提出退费前,被诉方都不曾有过告知。
5月22日下午,执法人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指出广告费属于被诉方经营中正常成本支出,不应另行再收取,但被诉方提供了两节课程培训服务,投诉人应支付合理费用。最终达成一致,被诉方收取两节课程费共计1000元,退还余款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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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存话费送手机”有猫腻
话费全额退还
5月25日,高女士来电反映,在芦淞区某通讯器材经营部参加“充话费送手机”活动,预存4000元话费,该商家以某通信公司株洲分公司授权的名义承诺逐月返还话费,但首期返还话费200元未按期到账。消费者拨打该通信公司客服电话获知,该公司并未开展返还话费活动,认为被该商家欺骗,请求维权。
芦淞区市场监管局建设所接诉后展开调查,投诉人提供的“专用收据”上,商家注明“高**预存4000元话费,首次到账200元话费,剩余话费3个月后按每月套餐返还”字样。在对商家进行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充话费送手机”销售合同及小票10份,商家无法提供与该通信公司株洲分公司的相关业务代理或授权合同。从销售合同及小票来看,所涉金额每笔均在4000—5000元不等,均是承诺12个月内全额返还预存话费。商家当场全额退还投诉人预存话费4000元,投诉人退还手机并销户。
对商家未经授权以某通信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