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一则新闻,与我们养老有关。媒体报道,以房养老模式,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已经5年,但市场反应则比较“清淡”。
这一模式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继承人向保险公司偿还老人所领取的给付金本金及其5%复利,就不影响房屋的合法继承。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我国的养老模式也在不断创新。这种以房养老的模式在2018年之后,已从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4个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
“房产对老人来说比较重要”
刘新度 31岁 石峰区华鑫家园
我或许不会选择这种形式的以房养老,我认为房产对老人来说是比较重要,如果可以的话,不妨采取有些发达地区的模式:老人把自己家的某一、两间房租出去,和年轻人(非子女)住在一起,房租可以收低一点,这样既能让老年人接收一些年轻人的理念和生活方式,也能为对方减轻一些租房方面的经济负担,经营出一种“远亲不如近邻”的关系来,相互不干涉太多,又能适当照应,这种形式的以房养老,在我心目中比较理想。
“有子女赡养的情况下,不会考虑以房养老”
章全 57岁 渌口区向阳小区
有子女赡养的情况下,不会考虑以房养老,房产毕竟要留给子女的,没必要在第三方保险机构里面转一道。这样的模式下,每月虽然有较高的养老金,但如果生病了需要大钱,第三方机构会出吗?会不会又要办理许多手续,才能保证我用钱?所以太麻烦了。
对子女来说,这样的方式也太生分了,说出去外人还以为是子女不孝。如果有必要,我宁愿在生前就办好房产过户给子女,然后他们每月多给我点钱,而不是委托第三方保险机构来多给我养老金。
“多了一种养老选择是好事”
邱永民 64岁 荷塘区601社区
我看新闻里说了,采取这种养老模式的人多半是无子女家庭、失独老人。对一般有子女赡养老人的家庭来说,这样的事物太新鲜,一般人难以超越我们资产后传的传统思想,而且通过保险公司转一道,最后小孩要拿回房产继承权还要出一道钱,麻烦了许多,所以好多人不会做这种养老选择。
不过多了一种养老选择是好事,我认为以后会有更多选择,老年人只需根据自己的情况去比较就行。这样可以减少“老了之后怎么办”的担忧,也不必为了得到儿女的赡养而去看他们的脸色,房产要不要传给子女,我们可以拿回主动权,孝顺就留给你,不孝顺想啃老,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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