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 攀
在城市风景小区,因为交接的问题,前物管万厦物业把小区的道闸给砸了;天泉一品小区,就小区增设车位的问题,部分业主与业委会起了纷争(详见本报26日A07版、昨日A10版报道)。类似的物管领域纠纷,层出不穷。
市长热线办给出的数据显示,过去一年里接到的投诉线索中,物业类投诉数量居首,成为名副其实的“市民第一烦”。无疑,这些问题纠纷牵涉千家万户的生活起居,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化解,将直接影响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因此,站在事关城市宜居的高度,破解城市物管困局,显得尤为紧迫。
首要的,当然是要依法治乱。比如,无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还是普通业主,通过打砸损坏公私财物、寻衅滋事的,执法部门必须依法予以追究责任,尤其对于有涉黑涉恶倾向的,更不能手软,不可纵容。
其次,要丰富对房产与物管行业的监管手段。比如,加强资质管理,引入诚信监管机制,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让失信企业失去市场,得到有效惩治。
第三,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加强问责。比如,新建小区交房若干年却仍迟迟成立不了业委会,这种现象比较普遍。而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区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城市小区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承担指导职责,对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负有组织责任。如果一个区域成了迟迟不成立业委会的“重灾区”,是否应向相关部门人员问责呢?
再者,化解物管难题还需方法创新与理念更新。比如,依据法律规定,小区大量公共事务需要业主大会决策。但是,要想组织动辄上千户的小区业主开一次会议,工作量非常巨大,成本也非常高昂。而且往往一次业主大会才开完,另一个需要业主大会决定的议题又出现了。长此以往,精力耗尽,经费花光,要么客观上令业主再难办成事,要么逼得业委会不得不越权办事。为解决这一难题,有的地方大力推行网络议事、投票,极大提高了小区的工作效率。新版《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也写明要“提倡采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表决”。那么在株洲,同样的问题,理应也值得相关主管部门的积极探索与推进。
总之,安居才能乐业。当下,城市居民的物管问题之严重已经到了不可轻视的地步了,如何破局、化解,非常考验我们各相关部门的担当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