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全林
日前,相关部门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详见昨日本报A04版报道)。
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负责人介绍,我市只有不到一半的中小学校里有小卖部、超市,对于其销售的产品种类、日常经营,目前没有管理细节,正准备制定管理方案,跟学校与小卖部、超市业主协商,规范其销售的商品种类。家长对此仍有担心,比如小卖部、超市销售了高糖、高脂产品,是否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实际上,取缔小卖部、小超市,只是无奈之举,并非治本之法。“五毛零食”(泛指廉价而不健康的零食)之类的不安全食品,之所以在市场上大行其道,根本原因在于标准缺失导致监管无力。
我国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儿童用品的仅有12个类别,且全部集中在日用品,食品、玩具等问题多发领域并没有强制性的产品标准,只能按照普通商品的标准进行监管。以使用食品添加剂为例,国家在制定标准时,是以60公斤体重的成人为标准。而中小学生的身体尚未发育成熟,排解能力差,食用按此标准生产的食品,显然于身体有害。因此,不健康食品整治不能单靠堵,先要制定营养标准,堵住劣质食品的源头,才能叫人放心。
只是在校内不准设置小卖部,或靠“协商”来规范,难保学生远离“五毛”食品,但作为教育部门,也只能这样做了。期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建立儿童食品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大惩处力度,从源头上斩断不合格零食的生产、销售链条,从根本上让学生远离“五毛”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