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额提至15万、企业吸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可获补贴……
“二十五条”有哪些内容?
援企稳岗稳定就业
落实援企稳岗政策
适用人群: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一次性足额补缴失业保险费,且满足条件;困难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保留就业岗位,稳定劳动关系。
补贴金额: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标准为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或职工应缴社保费的50%。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本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社保补贴。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扶持贫困劳动力就业
企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可按人数给予2000至4000元/月/车间的培训补贴,时间不超过6个月;
对用人单位吸纳本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1000元/人/年,炎陵县、茶陵县1500元/人/年。
培训转岗促进就业
强化重点群体技能培训
2020年12月31日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当地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可获20元/天生活费补贴。
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按规定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每年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深入实施产业技能培训
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企业不低于4000元/人/年职业培训补贴;
将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相关工种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畴;
对开展相关职业培训的职业院校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重点建设服务千亿产业集群发展的航空、轨道交通、汽车、服饰、陶瓷等公共实训基地,培养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实用人才。
本报讯(记者 何春林 通讯员 任纳)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出台了《进一步促就业稳就业二十五条干货措施》(简称“二十五条”)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
2018年,我市新增城镇就业6.6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8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100%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降至2.23%,为近年来最低。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5条措施条条是“干货”,惠及对象包括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等。今年确保全年新增城镇就业5.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确保全市就业大局持续稳定。
兜底托岗保障就业
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
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优先用于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性支出;
贫困地区重点安置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并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发放1500元/人求职创业补贴;
对16至24岁失业青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为3至12个月。
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转移到户籍所在县以外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跨区域(包括跨省、跨市州、跨县区)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一定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创业增岗带动就业
营造全民创业环境
对运营1年以上并吸纳一定规模就业的初创企业、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投入规模和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离岗创业人员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并依法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等;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可一次性发放失业保险金。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
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申请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合伙创业最高额度提高至75万元;人员数量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规定的企业,按规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贴息:炎陵县和茶陵县全额贴息3年,其他县市区全额贴息2年。
鼓励重点群体创业
对符合规定的项目,允许大学生将其居住的宿舍、公寓登记为经营场所;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时开展创业培训,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运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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