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尹女士来电反映,10月7日,她在荷塘区某瑜伽馆预付1800元办理了为期四个月的瑜伽课程卡,约定她可每天任意选择不同时段的课程,但须有4人才开课。从办卡之日起,尹女士多次预约,均被该店以人数不达标为由而取消课程。截至目前,尹女士只上了3节课。尹女士要求退款,但被商家拒绝。
荷塘工商分局新华所接诉后立即联系双方,次日到被诉方门店进行现场调查,确认消费者所述属实,并做现场电话调解,要求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卡内余额1200元。经过调解,商家退还了消费者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