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法律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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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奶奶年近80,在丈夫去世后一直和儿子、儿媳一起生活。这期间,儿子发生意外过世。儿媳汤某利用王奶奶不识字,要王奶奶在放弃继承声明书上签字按手印,同意放弃对儿子全部财产的继承权。不久之后,汤某提出要王奶奶搬去养老院,王奶奶又气又急。亲戚们知道这个事情之后,纷纷建议王奶奶起诉来维权。

    聂律师认为:

    汤某以欺骗的手段让王奶奶签字,意图占有全部的遗产,损害了王奶奶的合法权益,该份遗产放弃声明当然无效,王奶奶仍然可以主张对儿子遗产的继承权。

    这是一个典型的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在民事纠纷中,赡养权、继承权、婚姻自主权等关于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屡见不鲜。比如以赡养为借口,子女骗取老人房产,再婚老人遗产纠纷,等等。根据法律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所以,老年人权益受损,可以依法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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