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公共平台搭建玻璃房拆违部门多次督促仍拒绝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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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日,天元区嵩源小区有业主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小区7栋2单元303的业主是今年住进来的,不久前,他将公共平台占为己有,搭建了玻璃房。我们多方举报,他都没有拆除该违法建筑。

    记者 姚时美 核实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现场看到,该平台位于三楼,全部被占用搭建了玻璃房,外侧安装了防盗笼。

    据投诉业主介绍,今年7月,303业主购买了这套二手房并入住,随后将房子出租。10多天前,该业主搭建了玻璃房。在搭建时,部分业主以及业委会出面干涉,该业主仍我行我素,不听劝阻。

    随后,记者从小区业委会负责人邓先生处了解到,7栋303业主是9月份搭建玻璃房,业委会已将情况反映到小湖塘社区、嵩山街道办事处以及天元区治违大队,执法人员也到了现场。经业委会及拆违部门多次督促,该业主仍拒绝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

    邓先生告诉记者,该违法建筑给其他业主带来很多不良影响,一是遮挡了3楼邻居的厨房采光、通风,二是不法分子可通过玻璃房房顶直接进入四楼业主家,三是一单元和二单元之间的一根主下水管因违法建筑的存在被堵。

    记者联系了7栋303业主杨先生,但他拒绝接受采访。

    天元区治违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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