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卢鑫)原本只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但是经过检方审查、督促,竟牵扯出一桩买卖枪支案件,最终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近日,芦淞区检察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对最后一名追诉者王某提起公诉。
持刀伤害案现场查获枪支
据悉,2015年4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芦淞区某服装市场保安遭人殴打,保安队长被人用刀捅伤,伤人者逃离现场,一辆红色宝马车遗留在案发现场。
警方到达现场后,在宝马车内查获3支经改造的射钉枪、3根金属空管、弹药及钢珠等物。经鉴定,这3支改装的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均被认定为枪支。
7月,持刀伤人者王某甲被抓获归案。9月,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将王某甲移送芦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当时警方在宝马车上发现了枪支弹药,但在该案中并未一并移送。于是,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查清枪支来源。
所有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同年10月23日,宝马车主刘某将邹某带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邹某供述称,之前警方查获的3支改制射钉枪是自己清理弟弟遗物时发现的,后从老家带到了株洲,放在宝马车中。公安机关随即对邹某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立案侦查。11月,该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在提审邹某时发现,他之前交代的枪支来源是假的,枪支是他从邹某甲手中购买的。检察机关将这一线索告知公安,督促公安调查取证。2016年11月,出售枪支给邹某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邹某甲和彭某相继落网。2017年1月,三人被移送审查起诉。5月,邹某、邹某甲、彭某三人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法院判处三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随着邹某甲、彭某的落网,为他们提供枪支的王某也被供出。2018年1月8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他对自己非法买卖枪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