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落实河长湖长制 还将通过APP上传巡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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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3日,在2018年全省总河长会议暨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会上,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总河长许达哲要求,要全面落实河长湖长制,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打造绿水青山亮丽名片。

    而我市在2017年已率先在全省全面实施河长制,助推湘江保护和治理,在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已建立的基础上,还创新成立了湘江株洲段联合执法轮值巡查办公室,重点加强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5个督查组下县督查

    为及时掌握河长制工作情况,促进河长制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5月8日-9日,市河长办组成5个督查组,由副处级领导带队,分赴10个县市区开展河长制工作督查,每个督查组负责督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了2个乡镇(街道),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的方式,重点督查了省总河长第2、3、4号令及市总河长第1、2、3号令贯彻落实情况,“僵尸船”整治及长效管理、非法采砂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河道漂浮物及垃圾整治、非法捕捞整治及河长制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如在炎陵县,督查组抽查了洣水河,对水口镇、水西村河长办阵地建设、工作制度、河长巡河履职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河长公示牌是否规范设置,并对河道保洁工作治理成效、固体废物堆放点清理整治进度,饮用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设置等进行了实地查验。

    据统计,各个督查组主要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发现突出问题38个,分别对每个县市区列出了详细的问题清单,当场召开反馈意见会,提出了整改要求。

    强化考核问责保落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湘江株洲段河长何剑波巡查湘江 记者 戴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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