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养老金迎来新红利

  • 上一篇
  • 下一篇
  • 5月2日《经济参考报》刊发题为《降费减税增收养老金再添利好》的报道。文章称,从5月1日起,养老金迎来两项新红利。

    报道称,一方面,继续降低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费率;另一方面,延税型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展开。这意味着,企业用工成本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的同时,将获得更大税优待遇,并直接增加个人养老保险收益。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降低社保费率是中央在履行“降成本”承诺。人社部则表示,在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过程中,将加强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今年内将执行中央调剂金制度,届时养老保险基金赤字省份可以通过调剂金来弥补缺口、增加积累、减轻财政补贴压力,养老保险缴费率的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下降空间。”张盈华分析称。

    此外,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近日发布的通知,自5月1日起,在上海、福建(含厦门)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详见今日6版)。张盈华分析称,延税型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落地,是养老金“第三支柱”的起步,也标志着我国“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正式建立起来。 (摘自新华社)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