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三十多年的业余通讯员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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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作者在《株洲日报》上发表作品的剪报。作者本人提供

    李放鸣

    从学校毕业进公社当电影放映员,到后来转干任文化站站长,直至退休后被镇政府返聘,不知不觉,已过去近半个世纪!其间我与《株洲日报》的那些事儿仍镌刻在心头。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担任坪阳庙乡文化站长,撰写通讯报道成为了主要工作职责,而当时的我对通讯报道是一个“门外汉”。在没有老师指导的情况下,我首先向报纸学习。《株洲日报》成为我每天在办公室里首选阅读的报纸。这位无声“老师”渊博的知识、精妙的写作技巧,深深地感染着我,使我萌发了向该报投稿的强烈愿望。

    1989年11月,我在下乡中获取了龙泉村八位农民路捡千斤公粮交国家的题材,回到乡里后立即写了一篇消息稿寄往株洲日报社,不几天就在第二版上发表了。当我第一眼看见时,眼前一亮,啊,我的稿子平生第一次变成了铅字,登在报上!从那时起,我和《株洲日报》结下了订报、读报、写稿的缘分,连续多年成为《株洲日报》乡镇业余通讯员。为提高稿子的质量,我悉心制作标题,尽量将导语写得引人入胜,常常连吃饭、走路时,也在不断思索。甚至晚上睡觉,当有“灵感”闪现,都会一跃而起,急忙抓笔记录。有付出,必有回报,我每年都有许多稿件在《株洲日报》发表。从《株洲日报》的小“豆腐块”到《株洲晚报》的专版,再到《株洲日报》的头版头条。从《株洲日报》起步,进而向《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科技报》《湖南农村报》等进发,我曾一度成为县内在省市报刊发稿最多的乡镇业余通讯员。1998年,县委宣传部授予我“对外宣传十佳通讯员”称号。2014年,我临近退休之际,特将昔日在《株洲日报》等报刊上发表的文章结集自费出版《笔耕墨痕》一书,留作永恒的纪念。

    我记得,1999年1月8日,《株洲日报》采用我写的“山乡文化站,喜上中央台”一稿,对推介、宣传坪阳庙乡的文化工作成就起到了很好的作用。2004年“七一”前夕,《株洲日报》记者黄永新、王兴夏,县委宣传部领导何纲华与我一道,采访九旬老党员20年义办墙报的先进事迹,发表在报纸头版头条。2010年,坪阳庙乡文化站将清代《燕花歌》复活,在攸县首届广场文化节表演,我写成新闻稿,第三天发表在“报眼”位置。2017年,我在县“旺景区”指挥部编简报,将工作写成综合报道,发在《株洲日报》第二版头条。2018年夏,我将宁家坪镇党委、政府大力打造的“南湖党建先锋站”写成综合报道,在《株洲日报》头版发表,第三天就引来市里团队参观。

    那是1992年春天,全国开展第二届“农林科教电影汇映”。当时,我既是坪阳庙乡文化站站长,又是乡电影队放映员。起初,由于没有“对号入座”的科教片源,下乡放映激发不起群众兴趣,汇映工作一时陷入困境。我针对这种状况,赶写了一篇言论稿发往《株洲日报》。时隔数天,此文发表在《株洲日报》第二版。这篇报道引起了县委宣传部的重视,部长出面安排文化部门领导解决这一问题。县电影公司经理通知我汇报情况,不几天,县电影公司的领导带上我预先选择的25部农民热切盼望的科教片,专程来到乡里,帮助落实科教电影汇映事宜。县电影公司、株洲洗煤厂社教工作队与坪阳庙乡政府共同筹办了“坪阳庙乡笔武村科教电影汇映周”,在笔武村部放映了25部科教电影,有逾万群众观看。

    1992年7月,我获得国家农业部、林业部、广播影视部、文化部、国家科委、中国科协联合举办的“全国农林科教电影汇映”奖励,这是平生获得的最高荣誉!但我深深地体会到这是《株洲日报》给我“送来的”。

    34年过去了,抚摸这证书、这些业已发黄的旧报纸,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啊,《株洲日报》,我该怎样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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