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案例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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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刘哲林) 近日,省高院发布6个整治“内卷式”竞争典型案例,天元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二手平台卖家商业诋毁案成功入选。

    原告深圳市某一服饰公司系“YOEYYOU”商标权利人。被告刘某豪在某二手平台发帖称,该品牌“3.5折给大家拿货”“交3万元控价保证金”“找各种理由刻意罚保证金”,并称“各大平台服装退货率50%至90%”等。原告认为该言论损害其商誉,诉至法院。

    天元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豪对“YOEYYOU”品牌的一系列负面评价,无证据证明其真实性与客观性,已对原告商业信誉及服务声誉造成损害,构成商业诋毁。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豪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元。

    法官指出,公众有权基于事实对他人商品、服务发表评论,但不得使用无事实根据的煽动性、贬损性语言。本案厘清了正当商业评论与恶意诋毁的界限,强调竞争言论必须以真实、客观为前提,引导网络经营者诚信发布言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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