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汇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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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湘02破申17号决定书,决定对株洲市汇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亚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湖南金马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有效盘活汇亚公司核心资产,化解企业债务,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汇亚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汇亚公司注册资本97万美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等。经审计,公司资产清查数379501880.76元、负债清查数412753802.56元、净资产清查数-33251921.80元,已资不抵债;截至公告日,申报债权本息及其他费用总额747269704.14元。公司核心资产为位于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的中南(国际)服饰交易广场在建工程项目,经评估公司评估,该项目在建工程市场价值评估值为50846.70万元。

    二、招募目的

    通过引入具备资金实力、相关产业资源丰富的意向投资人,推动项目复工改造、盘活存量资产,化解企业债务,保障债权人、投资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意向投资人基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自然人,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具备商业资产运营或医养健康等相关产业运营管理经验者优先(本在建工程拟改造为医养结合业态项目)。

    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意向投资人报名申请书、法人主体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财务状况证明、相关运营管理经验材料;

    五、招募时间安排

    1.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止;

    2.材料接收:意向投资人应在申报期限内将材料密封送达或邮寄临时管理人指定地点,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临时管理人将在申报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意向投资人名单并书面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18890255690,材料接收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117号。

    七、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均不予退还,临时管理人对本次招募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

    株洲市汇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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