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法庭搬到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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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罗慧虹 陈小元) “为了我们的事,你专门跑到这,太感谢了。这个结果我们都满意。”近日,在茶陵县火田镇某矿区内,矿区负责人握着前来调解的法官之手,由衷感慨。

    2023年1月,茶陵某公司与江西省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茶陵公司供应10万吨砂石废料。江西公司支付30万元预付款后,合同却因故未能如期履行。此后,围绕是继续履约还是退款,双方争执不休,矛盾不断升级,直至对簿公堂,并互提起诉与反诉。

    茶陵县法院承办法官罗慧虹经研判发现,双方对立情绪较重,且作为混凝土原料的砂石市场价格已大幅低于两年前,简单判决可能带来双输局面。为彻底化解矛盾,她决定将法庭“搬”到纠纷发生地,进行现场调解。

    随后,审判团队驱车前往茶陵公司所在的矿区。他们实地查看情况,并围绕合同核心争议——原料规格、品质标准及款项处理,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经过数小时坦诚沟通与反复协商,最终促成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原合同,茶陵公司分期向江西公司退还预付款25.5万元。协议签署后,双方握手言和,一起纠缠两年的砂石购销合同纠纷终被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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