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鸣
【既要一碗水端平,又不能“耍鼓眼龙灯”。】
近期,在天元区的某私营企业遮阳雨棚总算安装好了,彻底解决了每遇刮风下雨,雨水飘进大厅的问题,老板甚是欣慰。同时,令他颇感心酸的是,这个遮阳雨棚竟经历了“装了遭投诉,投诉即拆除,拆除再协调,协调再安装”,甚至不得不“求爷爷,拜奶奶”的心酸历程。
其实,他的店铺所处的位置是一条断头路的右边,装个遮阳雨棚,既有利于美化环境,又方便使用,更不会对小区的环境产生半点不利的影响。之所以要经历这么多的过程,其主要原因是楼上业主无理投诉、物业公司和置业公司相互扯皮,加之部门管理存在不足等。类似问题,在市内各大街小巷,绝非仅此一家。
业主自身要依法依规办事。关于在城市街道安装遮阳雨棚一类的构筑物品,必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政策规章办事,所有类似行为都必须报城市综合主管部门审批,否则,均属于违法行为。因此,需安装遮阳雨棚的企业都必须坚持事先申报制度。
部门必须依法履责。城市管理机关,特别是拆违部门是违法建设处置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带头履行职责,及时审批类似申请;同时,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部门也应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做好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使群众明白哪些地方可安装,哪些地方不能安装,以减少经营业主的不必要的烦恼。
执法执规要公平。既要严格管理,又要从实际出发:既要有各家门店的特色,又要有统一的规划和设计;既要一碗水端平,又不能“耍鼓眼龙灯”;既不能不作为,缓作为,更不能乱作为,尤其不允许发生极个别人借此敲老百姓竹杠的违纪违法行为。
经营门店安装遮阳雨棚,事关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和普通百姓的生存。只有企业自觉自律、部门强化协调和公平公正执法,城市遮阳雨棚的安装和管理才会井然有序,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