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通讯员/佘淑华 彭雅愉
“参加检察院举办的‘亲职教育’活动受益良多,学了许多与孩子沟通方法和技巧,母子俩的关系比以前好多了。”说到自己与孩子的关系,蒋女士的笑意就涌上嘴角。
这是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办理未成年人检察案件中进行帮教回访经常会遇到的场景,这也是该院坚持为民情怀、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的缩影。
在极不平凡的2020年,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地方发展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该院顺利通过全省首家“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验收;全省多家基层检察院前来该院考察交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验;该院公益诉讼检察护航美好人居环境、助力社会治理成效明显,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省宣传推介。
A
对黑恶势力“零容忍”
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压紧压实责任,将检察监督利剑指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哪里有黑恶势力,我们的监督就指向哪里!”2020年5月28日,经天元区检察院提请公诉,一起涉及60万余元诈骗款的“套路贷”涉恶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首犯黄某泉犯诈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决下达的那一刻,饱受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欺凌的被害人的老母亲阮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扫黑除恶维护了社会公平和正义,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有2起涉恶案件均涉及 “套路贷”。针对发现的漏洞,天元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10份检察建议,积极为社会治理、行业整顿建言。
三载春秋,1000多个日夜,扫黑除恶路上践行初心使命。截至2020年12月底,天元区检察院共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2件66人,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2件81人,认定并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68人,认定并提起公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68人,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8条。辖区内黑恶分子及背后的“保护伞”被依法严惩,重点行业领域正本清源,平安天元建设步履坚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B
聚焦公益诉讼检察
努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天元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办案,把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核心目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现在这里水面开阔,草木茂盛,原本机器轰鸣、砂石乱堆的景象不复存在。整治复绿后,这里成了我们镇上的亲绿戏水休闲的打卡点。”2020年6月的世界环境日,在某砂场侵占河道破坏饮用水水源公益诉讼案回访现场,检察干警看到,3公里长的河岸边上百棵柳树摇曳生姿,欣欣向荣。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美丽蝶变背后,是检察干警的默默付出。2020年以来,天元区检察院不断践行和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守护“蓝天碧水净土”。针对企业生产废气排放、工地扬尘污染、餐饮油烟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立案14件,督促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的企业11家;围绕河湖水资源环境、水生态质量保护,重点办理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涉水领域案件,立案8件,保护被污染水域面积1000余亩。监督固废危险物、生活垃圾堆放污染土质、非法改变土地用途和临时用地修复不到位等问题,保护林地、耕土地60余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00余吨、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1余吨。
为更好地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促进解决社会治理难题,该院还积极稳妥探索拓宽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法律规定的“等”外严重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针对境内货车超载超限且破坏公路交通设施等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该案系湖南省首例交通安全领域超载超限行政公益诉讼案,并被评为2019-2020年度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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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护航“六稳”“六保”
努力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家的“定心丸”
民之所望,行之所向。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株洲高新区(天元区)承载着“打造中国动力谷”“以创新驱动发展,以科技引领转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辖区内企业林立。在战“疫”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天元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深入联系40余家企业,科学帮助解决防疫难题,及时分享政府惠企政策,把“温暖企业”行动落到企业家的心坎上。
“十分感谢检察机关在考察期间帮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目前企业经营良好。”检察官再次回访考察涉案企业时,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张某激动地说。
此前,该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办案发现,案件当事人认罪态度良好,案发后主动补缴税款、罚款。经多次实地走访企业,查阅公司账册,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规模、经营现状,检察官主动延伸服务职能,指导企业制定了合规计划、协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培训。
秉承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天元区检察院就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该院还继续跟进监督,并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该企业切实增强纳税意识。
2020年,天元区检察院对5件涉企案件举行了公开审查听证会,对5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不起诉处理;依法惩治妨害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相关犯罪,起诉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36件76人;对因生产经营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重要生产经营人员,依法不批捕4人,不起诉24人,努力增强民营企业的司法获得感。
走过“十三五”,迈向“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亚波表示,在下一步的检察工作中,该院将以服务保障为己任,把检察职能创新落细落实;以勇于担当的务实行动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注重诉源治理、标本兼治,积极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求极致”的精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社会提供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以更强政治能力、更深人民情怀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