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易蓉
通讯员/刘萱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0年12月份我市12315投诉举报统计分析报告及典型案例。该月全市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信息5461件,其中,咨询2721件,投诉934件,举报1806件。投诉举报办结217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36万元。
去年12月,商品类投诉531件,服务类投诉403件,分别占投诉量的56.85%和43.15%;商品类举报1748件,服务类举报58件,分别占举报量的96.79%和3.21%。
【案例1】医院手术费未公示,消费者维权获全额退费
去年12月16日、17日,余先生和张先生先后致电反映在株洲某医院接受手术治疗,两人分别支付治疗费用25375元和35682元,其收费价格与宣传的优惠不符,且没有对手术收费价格进行公示,请求维权。
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月塘所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确认被诉方通过微信宣传“目前,我院包皮手术,预约后减免500-800元,推经济实惠的微创无痛960元,减免500元,可以选纳米超微无痛无痕术,原价1680元,减免800元……”。
根据微信内容,张先生于12月7日在被诉方医院进行了纳米超微无痛无痕术手术治疗,支付了治疗费用25375元,于12月8日在被诉方医院进行了包皮手术和延长线手术,支付了治疗费用35682元。两位消费者在结账时发现手术价格与微信宣传优惠内容不符,手术费用高于宣传费用很多,且未见对这几项手术价格的公示内容。
经现场检查确认属实后,该局对该医院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组织现场调解。公示手术收费价格是医院的义务,消费者根据微信宣传来医院进行治疗,院方未对手术内容和收费价格进行明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被诉方现场分别退还两位消费者全部治疗费用25375元和35682元。
【案例2】智能指纹锁“智障”,消费者维权获赔偿
去年11月23日,郭女士致电12315反映,去年5月份她在芦淞区某超市购买了一把智能指纹锁,价格999元。安装好后,智能锁却频出故障无法打开门,多次找商家协商处理无果,请求维权。
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宁所接诉后,派出执法人员到消费者家中查看,情况属实。随后去到被诉方超市检查营业执照、该批智能指纹锁的进货台账和产品合格证等文件。建宁所执法人员指出,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是商家的义务,因商品质量原因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商家应当合理予以赔偿。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诉方现场退货退款并赔偿有票据的安装费用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