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是市场监管工作的生命线。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各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聚焦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全局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同时把普法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做到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法治建设结硕果。市市场监管局获得了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2019年质量工作获得了国务院真抓实干表彰,被评为全市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局公众号获得了“2019年全国地市级市场监管政务新媒体奖”,“食安封签”荣获“2019年餐饮安全治理举措”创新奖,醴陵市成功创建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
A
聚焦主体
促进执法普法融合
8月31日,为期一个星期的“提升执法水平,防范廉政风险”主题学习活动暨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在市市场监管局开班,该局129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普法先学法,执法先精法。
为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该局自成立以来,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累计培训2万余人次,8人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47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8人取得了执法监督证,行政执法岗位全部持证上岗。
同时,该局把学法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中心组学法至少2次以上,党组成员年终进行述法报告;建立了干部任前考试制度,拟提拔干部和新入职干部职工必须通过法律考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普法工作千头万绪,科学统筹才能“弹好钢琴”。
市市场监管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全过程,推动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神经末梢,促进执法普法融合。
该局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结合各类行政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市场监管人的一言一行、一事一案之中。推行说理式执法,处罚文书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处罚的法律依据等予以阐述,以充分详实的说理说法,让当事人尊崇法律,达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此外,还聚焦专题宣传,在12·4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5·20世界计量日、6·9国际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以及食品安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国安全用药月、全国质量月等,组织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同时深入开展了保健食品“进校园、进社区”科普宣传、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五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单位)”等活动。该局自成立以来,累计开展大型专题宣传活动2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余万份,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聚焦重点法律,以市场监管方面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加大对企业的培训,组织企业参加了《电子商务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20多部市场监管方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累计培训30多场次,培训人数近5000人。
聚焦重大事件,把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和“长江禁渔”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强化执法普法力度。疫情期间,该局印发相关通知、提醒19件,在饭店、农贸市场等张贴、发放野生动物保护、食品安全、价格、质量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资料20余万份,倡议拒食野生动物,树立文明风尚。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8万余户次,整改问题818个,组织了5场温暖企业专场活动,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工复产、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和“保市场主体”共29条帮扶性政策。开展长江禁渔以来,该局印制致水产品和餐饮经营户的倡议书、政府部门通告、宣传海报等资料7.2万份。
B
规范制度
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依法行政是市场监管的“指路灯”。只有深刻把握法的价值,将法律信仰植根于心底,才能真正在市场监管中践行依法行政,保护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健全决策制度,夯实法治基础。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关于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过渡期间依法行政若干问题的通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50多项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规范公示内容、方式以及渠道,推动所有执法行为全部在市场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予以公开;强化对全过程记录的刚性约束,制定了执法文书样本,统一了执法文书格式、标准和要求,对现场检查、询问调查等重要环节通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电子设备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规范保存;建立了法制部门负责案件审核,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究的工作机制,严把案件审核关,对一些常见案件统一法律适用,做到同案同罚。
梳理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行为。
对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职权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责任事项具体形式、依据、责任主体,形成并公开权责清单501项。自组建以来,该局没有因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事项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强化法制监督,打造执法铁军。
该局自成立以来,对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严格审核,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提出规范性文件修改建议8条,不予通过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撤销虚假登记2起,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起。2019年度,1份行政处罚案卷、1件行政复议案卷被评为全市优秀案卷。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审查政府合同、讨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诉讼、研究疑难行政执法案件等都邀请法律顾问参加。
C
服务大局
法治创新促发展
法治建设需要真抓实干,也要坚持创新这一理念。
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工作,创新放管服工作机制、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创新咨询投诉举报工作机制,为促进株洲经济高质量发展谱写了一曲奋进之歌。
近年来,该局不断创新放管服工作,在放开放活、管住管好的实践探索中,努力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精准放,让市场主体进得来。该局制定了《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株洲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株洲市市场监管领域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株洲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简政放权政策措施,对标自贸区,将市本级全部审批事项纳入改革范围,进一步释放场地资源,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实行企业设立公章刻印政府购买服务。大力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简易注销,今年上半年全程电子化登记比例高达87%,全市办理简易注销登记1046件。
科学管,让市场主体活得好。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科学划分市局和县市区局事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制定市场监管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高效服,让市场主体做得大。开发了“智慧株洲·诸事达”APP,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行“容缺受理”、延时服务、免费邮寄服务等,实现“无纸化、零见面”。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该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心系群众,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充实。
——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评、地方政府巡察内容,印发《株洲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监管到位。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间,开展了食品安全“护源”“护苗”“护老”“护工”“护康”等行动,组织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10多次专项整治,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02起,开展问题食品集中销毁行动2次,公开发布食品违法典型案例12件。
——风险隐患防控到位。全市453家食品获证企业全部完成风险分级等级评定,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8万批次,运用“网络订餐监控大数据抓取分析监管系统”,实时抓取网络订餐平台共8000多家餐饮服务单位数据,及时取缔、关闭无证、套证、借证单位15家,规范办证55家,下达整改通知书450多份。
——社会共治逐步到位。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将食品诚信体系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公示处罚、抽检、检查信息761期6950条。
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筑牢了企业法律“围墙”。该局与杭州余杭区市场监管局、阿里巴巴集团签订了网络交易监管合作协议,开创了全国网络交易监管异地协作的新模式。此外,该局还持续组织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中执法、专项整治和常态化巡查,加大了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的办案力度,严厉打击了专利商标侵权和假冒行为。2019年,全市查处商标侵权案65件、假冒专利案61件,办理专利行政裁决案62件,调解专利权属案8件。
创新咨询投诉举报工作机制。2019年3月,该局在全国率先整合了原工商、原食药、原质监、原物价、原知识产权五条投诉举报热线。“五线合一”以来,累计接收咨询投诉举报97515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443.25万元,做到了受话率、咨询回复率、投诉举报办结率和电话回访率“四个100%”。先后被评为市级“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和省级“巾帼文明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