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不改,助圆人民安居梦 使命不忘,服务株洲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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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设发展的一项重大民生保障制度,株洲于1995年开始实施。2002年底,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正式成立。自中心成立以来,中心始终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扎根株洲,服务株洲,充分发挥制度住房保障功能,为实现人民住有所居,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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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规模

    稳居全省第二

    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归集额增长33倍,年提取额增长51倍,年贷款额增长36倍,住房公积金建设事业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式发展。

    截至目前,全市实缴单位共有4986家,现有37万名缴存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381.61亿元,缴存余额173.8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3万笔,贷款总额254.72亿元,贷款余额146.68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1305.09万平方米;全市缴存职工150万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207.81亿元。累计实现增值收益21.23亿元,向财政累计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2.88亿元。在全市人口总数、中心工作人员数量均不占优势的情况下,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规模、效益和管理水平一直稳居全省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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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改革

    取得历史性成就

    近年,中心始终秉承“一切为了缴存人”的服务理念,以壮士断腕,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服务与管理一直走在全省同行业前列。

    向信息化要效率。2017年初中心成功上线了新一代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在全省率先通过了部、省基础数据和结算数据“双贯标”验收,率先实现了贷款自主核算,系统自动对账,资金实时到账,彻底告别了人工每天跑单,手工每月对账,委托银行放贷的历史。

    服务向基层延伸。在城区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基础上,中心完成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县(市)管理部延伸的任务,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9个县(市)区管理部统一做到了“五趟变一趟,资金秒到账,网上办业务,基本无纸张”。2019年,住房公积金中心在行政审批局对进驻市民中心的30多家单位的月度考评中获得6次第一名。株洲中心的“贷款只跑一趟”在全省处于明显领先的地位。

    率先推行“网上办”。在疫情前夕,中心上线了个人网厅、主动推出“株洲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业务,17项个人业务可通过手机在线“刷脸”足不出户便可办结,“一改办”下达的所有改革任务全部高质量完成。今年6月份,省监管处领导到株洲调研,认为株洲中心的网上办事水平为全省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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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调控

    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中央一直强调“房住不炒”,并要求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中心始终跟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结合株洲发展实际,出台了系列科学精准的政策。2017年,针对株洲房价上涨过快、住房公积金入不敷出的实际,对购买同套住房实行“提了不贷、贷了不提、限提1次”政策,将个贷率严格控制在了90%的警戒线以下。2018年,为持续缓解中心资金压力,采取了“紧缩提取、放活贷款”的做法,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与长沙并列成为全省贷款额度最高的中心;非销户类提取的提取人账户至少保留12个月月缴存额;暂停办理省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业务。个贷率从预警高位稳步下降至82.73%。2019年,鉴于房地产市场增速放缓,又及时对政策进行了适度宽松的调整。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开通“组合贷”,恢复“商转公”,拓展“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2020年,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认房又认贷”政策要求,我市规定,职工家庭不得因第3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同时适当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限定。目前,个贷率稳定在上级要求的85%左右,各项业务数据运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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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模式

    产生明显效益

    中心全面加强各项制度建设,管理机制更加高效,管理成本更加节约,管理成效更加显著。改革资金核算方式。中心依托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与业务受托银行的结算数据对接,做到了贷款自主核算,资金实时到账,中心每年节约委贷手续费近1000万元。改革资金管理模式。中心对县市管理部账户全部上收,经费从包干制改为报账制,每年节约运行成本50万元以上。改革资金调度规则。与中心的业务合作银行严格限定在部、省明文规定的工、农、中、建、交、邮储6家范围之内,存款严格按照“利率优先、服务优质、兼顾平衡、集体决策、五人审核”的原则执行,大额存款一律上浮50%,仅此一项每年增加收益近2000万元。中心连续6年荣获全市财务工作先进单位。

    中心曾被评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这是中心成立以来取得的最高级别表彰,全国498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仅13家中心获此殊荣,湖南省内15个中心独此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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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环境

    发生根本性变化

    中心以前的办公条件一直较为落后,服务大厅面积狭小、光线阴暗、纵深不够,设施陈旧,噪音严重;档案库房空间不够,大量业务档案到处堆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没有大会议室、没有职工食堂,也没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许多基本功能缺失。2017年10月中心搬迁至泰山路新办公大楼,服务大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中心先后完成了荷塘管理部购置装修工程,结束了荷塘管理部寄人篱下的历史;完成攸县管理部进驻攸县政务中心、醴陵管理部进驻醴陵市民中心。今年8月3日,芦淞管理部正式对外运行,芦淞区办事群众再也不用跑到荷塘区办业务了;最后一个石峰管理部正在走购置程序,预计明年10月前可投入启用,届时中心所有管理部布局更加合理,设施大为改善,群众办事更加方便舒适。

    25年大事记

    1995年,株洲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002年12月,根据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通知》(株编委发[2002]2号),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成立。

    2003年5月,设立株洲县管理部;6月,设立炎陵县管理部;8月设立醴陵市管理部;10月设立茶陵县管理部。

    2005年6月,中心设立攸县管理部。

    2007年3月,中心由自收自支调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株编办[2007]45号)。

    2008年11月,中心设立荷塘管理部

    2009年4月,中心设立天元管理部。

    2011年12月,中心设立石峰管理部。

    2012年12月,中心顺利完成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移交接收工作。

    2017年1月,中心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正式上线。

    2017年10月,中心机关大楼整体搬迁至天元区泰山路220号。

    2017年12月,中心被评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2018年4月,中心率先完成“最多跑一次”改革。

    2018年12月,中心荷塘管理部搬迁至荷塘区红旗中路238号东方时代广场。

    2018年12月,株洲市市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专区。

    2019年10月,中心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目标任务向县(市)延伸。

    2020年3月,中心成功上线个人网厅和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功能。

    2020年8月,中心设立芦淞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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