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杨如
通讯员/王敏 张臻
株洲日报讯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天元区城区低保保障标准从520元/月提高至630元/月,农村低保从6240元/年提高到7560元/年,其中农村低保特别设立全额救助档每人每月630元,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819元/月,均超出全市低保和城乡特困供养水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00元/月。新标准将惠及天元区近5000名困难群众。
据悉,本次提标,将为天元区城乡低保对象1060户1508人发放资金13.71万元,其中有14人被纳入农村低保全额救助档。新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已发放以前月度资金的,从执行时间节点开始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