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零时起 收费公路恢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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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吴功诚

    株洲日报讯 4月28日,记者从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了解到,“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经国务院同意,恢复全国收费公路收费。自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继续落实法定免费通行政策。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继续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疫情防控等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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