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邹怡敏
株洲日报讯 “我响应国家政策,自愿将这些蛇放归山林。”4月27日,渌口区龙船镇黄竹村,在区林业局、公证处、镇、村工作人员的监督与帮助下,村民林伟仁将自己养殖的1356条蛇放生于朱亭镇凤凰山国有林场。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有关决定,要求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阶段,我们按照养殖户自愿申请的原则,对其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进行科学处置。”渌口区林业局资源股股长康永辉介绍,该区为养殖户登记造册、留存相关影像,根据其养殖种类、数量、重量确定处置方案,减轻其存货处置压力,并积极引导养殖户转型、转产。
针对人工饲养的有毒蛇,该区将联系相关制药公司上门收购,依法转为药用;对人工饲养的无毒蛇和竹鼠进行依法放生,放生地点选择在人烟稀少的地方,综合考虑是否对人的生活产生影响,是否适应动物生存,是否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据此,该区将凤凰山国有林场、军山国有林场、长绿林场3处定为放生区域,每处分别确定25个放生点,明确每个点放生的动物不超过200公斤。
林伟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他开始养殖无毒、攻击性较小的王锦蛇。“每天要喂90多斤饲料,花费在200元以上。”林伟仁说。经过综合考虑,他决定将养殖的蛇放生。当天上午,经清点和称重,确定放生的1356条蛇总重量为468.4公斤。“我们将出具公证书,注明养殖数量、重量等信息,等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再按政策对林伟仁进行补偿。”康永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