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顺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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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温琳

    通讯员/马林

    株洲日报讯 疫情期间有哪些支持企业报批报建的优惠政策措施?园区企业新建口罩生产线,要不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3月17日上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胡灿在市工信局接听“市长热线·企业服务专线”。当天,有10多名企业相关负责人拨通了热线,胡灿现场解答了企业的相关疑问。

    有一家园区企业打来电话,说企业准备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市里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能否减免?胡灿回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系列“新冠政策措施”,有关“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减免”的条文,但根据我市建设投资项目《基本建设收费一览表》,涉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水土设施保持补偿费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都是经中央、省政府立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在减免范围之内。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报批报建,我市出台了有关政策:企业在2020年5月31日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个审批节点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水土设施保持补偿费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5:5阶段核费并顺延3个月缴纳的政策(其中人防易地建设费暂不分段核费);在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享受顺延3个月缴费的政策。

    疫情期间新建口罩生产线是否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胡灿表示,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国家和地方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如属于临时性建设使用或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情况,可以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但对于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项目,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或先开工后补手续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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