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新政执行 株洲多家银行浮动报价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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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任远

    株洲日报讯 10月8日起,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新规开始执行。根据央行此前发布的《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

    据悉,LPR是一种全新的利率参考标准。LPR由各报价银行每月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得出,而此前参照的基准利率则由央行直接定价。根据9月20日最新公布的LPR报价,1年期利率为4.20%,5年期以上利率为4.85%。

    据此计算,央行要求首套房贷利率应不低于4.85%,二套房贷款利率则应不低于5.45%。银行业内人士表示,新政对于银行个人房贷业务暂时没有带来太大冲击和影响,调整后的个人房贷利率不会出现明显上升或下降,可以说是平稳过渡,未来或将逐步调整到相应期限LPR之上。

    株洲房贷新政实际落地情况如何?记者走访我市多家银行发现,这些银行给到客户的实际利率与原先的差不大。据悉,在新政执行前,株洲首套房房贷利率普遍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5%,即为5.635%,二套房房贷利率普遍上浮20%,即为5.88%,转换成LPR计价方式,则分别上浮了78.5个基点和103个基点,符合央行要求。

    “按9月20日来算,贷款利率调整很小。”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但由于LPR是每月调整的,这意味着今后市民在进行个人住房贷款时,利率变化将较以往更为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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