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劳动关系协调员统一鉴定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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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马文章

    株洲日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9年起,人社部不再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等职业全国统一鉴定,下放至各省统一组织。今年下半年,我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统一鉴定时间为11月16日。

    据悉,今年3月,人社部颁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通知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此次统一鉴定考生须按新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申报条件进行报考,下放至各省统一组织,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全省统一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职业技能二级、一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由各省统一组织考试后,考试教材、大纲没有任何变化,证书依旧全国通用。

    根据要求,各申报机构务必在鉴定受理规定时间(9月23日至10月9日)内,向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送考生相关申报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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