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爱家,从一份保障开始”,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城市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1951年10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株洲设点,正式拉开株洲保险业的帷幕。由于历史原因,中间一度处于长达20年的停顿状态,改革开放后,保险行业全面恢复,并逐渐步入蓬勃发展的轨道。
从“独家经营”到六十多家保险主体,数量的改变不仅折射出株洲保险业格局的持续优化、企业与市民的保险需求持续增长,也显示出我市市场经济活力的不断迸发、区域金融中心地位的不断稳固。
从“一”到“六十” 保险业格局持续优化
保障能力迭创新高,保险业发展势头强劲
上世纪70年代,株洲保险事业萌芽,并保持年均30%左右的增速,成为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
1980年,株洲的保险业集中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保费收入只有133万元。随着改革的深化,保险业异军突起,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后,保险机构不断增多,保险产品不断丰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等50多家保险公司先后在株洲设立了分支机构,形成了财险、寿险集团布局,涵盖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多类别多险种,各类保险产品达500余种的保险网络,保险市场规模比1980年增长了6420倍。
截止到2018年底,涌现的多达60余家的保险主体,则成为株洲保险业蓬勃发展的见证,其中有全市保险社团组织即株洲市保险行业协会;有59家地市级保险主体,其中经营财产险业务的有19家,经营人身险业务的有24家,经营保险中介代理业务的有16家;保险四级机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扩展到115家。
近年来,株洲市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全市保险机构数量、保费规模、赔付金额和上缴税收迭创新高。保险公司创新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外部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行业影响力呈现不断扩大的良好态势。
2018年共实现保费收入853847万元,同比增长11.41%。财产险保费收入241168万元,同比增长11.83%,占全市总保费的28.24%。其中机动车辆保费收入157925万元、企财险保费收入5369万元、农业保险12145万元;财产保险共赔付118193万元,全市财产保险业务呈稳步增长趋势。全年人身险保费收入612678万元,同比增长11.24%,占全市总保费的71.76%;人身险赔付和给付共计113743万元,同比增长9.98%,人身保险业务呈稳步增长趋势。全年上缴税收24477万元,同比增长3.09%,代收代缴车船税15356万元,同比增长13.74%,安置就业人员27162人,有效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
株洲保险业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市保险协会围绕“自律、维权、服务、交流、宣传”五大职能,强化行业自律促进市场规范发展,加大信访维权和打击非法集资力度,切实维护会员公司及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造保险诉调对接机制,全面推行“警保联动”,积极开展保险扶贫、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和人民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彰显社会当担和维稳功能。协会因此荣获“湖南省先进民间组织”、“湖南省优秀保险社团组织”、“株洲市社会团体先进单位”、“株洲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湖南保险统计工作先进单位”、“株洲市保险行业协会联络站先进单位”、“株洲市处非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株洲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等省市级多项荣誉。 (粟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