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虽到手 国土证仍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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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编辑同志:

    我们是原湘摩动力公司职工,受当时条件所限,我们住在文化路4号的单位筒子楼,用房性质为租赁。后来,因项目建设需要,我们30多处房屋被拆迁。

    2009年11月9日,月塘街道办事处与我们签订了租赁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补充协议书,荷塘区人民政府作为担保方在上面盖了公章。协议约定,每套安置房面积为75平方米,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他相关证件按规定在安置房交付18个内办好。

    直到2015年2月13日,我们才拿到房产证,并得到半年后发放国土证的承诺。此后4年,我们多次找到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催问国土证,至今没有结果。

    事后得知,我们拿到房产证是搭上了我市房屋历史遗留问题产权办理工作的快车。这件好事也给我们留下后遗症,房产证标明我们的住处是荷塘区石宋大道1号住宅楼,实际上我们的安置房是在野鸭冲小区,与石宋大道有着一段不小的距离。因地址不对,不但我们无法正常邮寄物品、查收快递,亲戚朋友来家做客也容易走错地方。同时,也给身份证使用带来麻烦,因为上面的住址还是文化路4号。

    其实,早在3年前,市区就开始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据新闻报道,针对一批原房地分离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形成了“非老百姓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发证的,在权属清晰、没有纠纷的前提下,可以依法核发不动产证”等解决措施,不知为什么我们还是处于有房产证、无国土证且房地分离现象。

    我们日益老去,希望在有生之年能拿到国土证,或者直接换发不动产证,以便早日吃下定心丸,也给子孙后方留下一处可以继承或处置的房产。

    荷塘区月塘街道野鸭冲小区安置房住户 王光荣

    [来信回访]

    从合泰路沿着一条支路进去,记者找到了王光荣的住处。王光荣说,原湘摩动力公司已改制,他的邻居大多数是老同事及其家属。

    在王光荣等人带领下,记者采访了对接此事的月塘街道党工委委员、维稳中心副主任郭泽龙。

    郭泽龙说,早在2005年,他就在处置原湘摩动力公司改制工作时与王光荣等人打交道,对事情的来龙去脉十分清楚。他说,王光荣所住安置房建设用地,是利用修建石宋大道等契机解决的,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已经承诺的事情一定会办好,区政府已明确由相关部门牵头把手续办齐。街道将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争取早日终结王光荣等人的房地分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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