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扎实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现整体关闭退出;一个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窝点被彻底捣毁;一批在“打非”清剿行动中缴获的非法烟花爆竹被集中销毁,茶陵县安监部门采取严格准入、“打非”清剿相结合的铁腕手段,有效规范县域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火树银花的烟花爆竹,在制造、装卸、运输、燃放过程中,随时都有可能酿成祸患,可以说是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重大隐患源头之一。为此,茶陵县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落后产能关闭退出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制定了《茶陵县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治理和关闭退出工作总体方案》,在11月初圆满完成全县7家烟花爆竹企业整体关闭退出任务。
同时,由县安委会牵头,在全县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及“打非”清剿行动。按照《茶陵县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的规定,严把许可初核、审核准入关,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的总量。凡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与店之间安全距离不足50米的一律不予审批;凡是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不予审批;凡是100米范围内有加油站、医院、学校等重点建筑物坚决不予审批;凡是未按要求建立健全零售店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未设置禁火标志、零售场所消防器材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审批;凡是未向许可部门书面承诺安全经营、规范经营、合法经营的坚决不予审批;凡是未与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签订供销合同的坚决不予审批。
由各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成立茶陵县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联合大队,对全县所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11月6日,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迅速出动执法人员,在马江镇玄武村土下组一农户家查获非法储存的爆竹116件、烟花342个,涉案价值达2万余元,涉事店主被予以治安拘留。11月24日,在“打非”清剿行动中收缴的价值约20万元的非法烟花爆竹被集中销毁。
文/韩龙云 谭斐辉
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积极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和相关专项整治行动,构筑安全生产坚实防线。截至12月13日,茶陵今年除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人外,其他生产安全事故仅死亡2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茶陵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印发《茶陵县委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每季度一考核和年终总考核,同时纳入县政绩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治考核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县财政每季度安排考核奖励资金20.8万元,对考核排在前3名的乡镇(街道)和前4名的安委会成员单位实行奖励。
全县安监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尽职履责,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全县共组织各项执法活动142次,出动执法人员154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13家,下达执法文书607份,立案调查22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7份;排查安全隐患1326处,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114起,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10起,责令停产整顿26家,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2家,行政拘留6人。
实施多部门协调联动,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扎实开展洮水水库水上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打击各类非法船、排共计200余艘;二是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及“打非”清剿行动,检查经营户210家,取缔不符合条件的烟花经营户5家,收缴各类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价值约20万元,行政拘留3人;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粉尘防爆、液氨制冷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三类工贸企业18家,排查隐患78条;四是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检查,目前已有2家新建、扩建项目签订技术服务合同,4家企业完成职业卫生现状评价;五是大力开展道路交通“三治三保”。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200余万元,从相关单位抽调61人,组建“三治三保”联合执法大队,全面开展治超、治非、治乱工作,有力保护和改善道路交通条件,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文/唐朝 谭世明 谭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