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玺 通讯员 胡胜兰)就因一顿隔夜酒,营运机动车司机毕某某驾驶证被吊销,他因此丢了工作。
昨日中午,石峰交警大队民警在田心立交桥下开展整治行动,他们对轻型货车司机毕某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标准。
毕某某交代,他头晚在长沙喝了酒,想着自己已经睡了一觉,上午从长沙开车送货来株洲,没想到还是被查出酒驾。
对此,民警对毕某某处以吊销驾驶证、5000元罚款和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他五年内还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提醒,喝酒之后至少12小时内不要开车,如果喝得多,至少24小时内不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