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武
3月1日起,《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对电动自行车行驶、停放、充电等方面有相关规定。(详见本报3月1日A03版)
需要就是存在的理由。城市化步伐日益加快的今天,私家小车的增速大大超出了人们的预想,造成了道路堵塞这一难以治愈的“城市病”。节时、便利的电动自行车迎合了不少群众的需求。因为现实需要,对电动自行车这一交通工具自然也不能简单地一禁了之。
但随意穿插、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随意充电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违章行为随处可见,由此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也屡见不鲜,在所有道路交通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中占比居高不下,且呈逐步上升态势。电动自行车成为道路交通公共安全的“隐形杀手”,也成为机动车主共同吐槽的对象。
对电动自行车既不能简单一禁了之,也不能放任不管。《办法》的出台,对电动车的行驶、停放、充电、登记等都做出了明文规定,对违法者的处罚也亮出了具体标准,无疑给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戴上了“紧箍”,也给不少驾驶员的任性行为敲响了警钟,给公共道路的交通安全再加上一把“安全锁”。很显然,《办法》出台的初衷不是为了刁难驾驶员,而更多的是出于爱护,保护驾驶员安全的同时,更进一步保护公共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泪两行。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能够自觉行动起来,时时以《办法》为镜子,常常以安全为准则,做到依法依规驾驶,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