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仲裁小区 记者 廖智勇 摄
近日,天元区司法仲裁小区租户们拨打晚报热线28829110反映:前阵子我们忽然收到“业委会”通知:在小区院内停车要收费,临街门店租户进入小区也要受限制。这个“来历不明”的业委会,以及一系列“从天而降”的规章制度,让我们这些常年在此租住的租户很不解。
记者 廖智勇 核实
租户:住了多年,小区院内忽然成“禁区”
刘先生是司法仲裁小区临街门店的租户,在此地已经租住了近20年。据他介绍,司法仲裁小区内两栋居民楼建成已有一定年限,由于房屋老旧,大部分业主早已经搬出小区,小区长期以来没有成立业委会,小区内的院子也一直可以自由进出、停车,不受限制。
租户们门店前就是人行道,没有停车空间和晾晒衣服的地方,门店的水表、电表设置在小区院内,因此临街门店租户们长期以来,都是与小区业主以及楼上租户共同使用小区院落。1月下旬,租户们忽然收到“业委会”通知:小区业主入院停车免费,而租户入院停车则要收费,每月100元。临街门店租户进入院内,还要征求“业委会”同意。
在司法仲裁小区门岗处,记者看到了“业委会”公示出来的相关规章制度,落款处还印有“株洲市司法仲裁小区业委会”字样的印章。根据门岗处公示的停车收费标准,小区院内停车30分钟内免费,停车5小时至24小时收费50元,摩托车停入院内也要收费。
“我们租户根本不知道小区已经成立业委会,他们制定规章制度和收费标准,也没有找我们租户商议。”刘先生对“业委会”撇开租户的做法提出了质疑,认为小区成立业委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租户也应该有知情权。
“业委会”:没义务通知租户
记者在小区里找到了一位自称是“业委会”负责人的谭姓男子,他说,2021年1月9日,小区采用书面讨论和个别发言的方式召开第一届业主大会,由此成立了小区业委会,与会业主人数和投票数均符合业委会成立的相关要求。
考虑到租户们不是房屋产权所有者,成立业委会以及业主们商讨小区管理规约时,确实没有邀请租户参与。制定小区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收费标准后,“业委会”才向全体租户们通知。“业委会”成立后,引进了一家停车管理机构对租户和外来车辆统一进行管理,由此引发部分租户的不满。
谭先生表示,司法仲裁小区业主们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合法合规。至于租户们所提出的知情权,他认为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
社区:建议“业委会”与租户们商议
记者走访发现,司法仲裁小区成立业委会并未走完程序。根据《株洲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业主大会会议决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而司法仲裁小区“业委会”只是将材料提交给泰山路街道天台社区,并未到天元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了解情况后,泰山路街道天台社区工作人员请谭某等人来社区说明情况,并建议谭某代表“业委会”就停车收费以及准入事宜与租户们进行商议。可谭某表示,停车收费一事他无法让步,至于“业委会”成立的程序未走完,他们可以继续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