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罗达)近日,“老赖”刘某、张某在拘留所主动联系石峰区法院的承办法官,归还了自己欠下的债务。
据了解,2018年2月,刘某、张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在某商业银行贷款17万元。之后刘、张二人未按期偿还,被银行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张二人偿还借款及相应利息。但刘、张二人依旧拒不偿还,于是银行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张二人与银行达成和解协议,二人用名下的房屋贷款偿还17万元,银行则申请解除对房屋的冻结措施。然而和解协议达成后,刘、张二人擅自将其名下房屋转卖,所得款项也未用于偿还银行债务,并从此玩起了消失。
今年1月29日下午,承办法官接到相关线索,在我市某商场找到了刘、张二人,并强制拘传至法院。但二人依旧拒不偿还借款。法官当即决定对刘、张二人司法拘留。
眼看春节临近,刘、张二人坐不住了,主动联系法官,承认自己规避执行的错误,并称愿意先想办法偿还部分案款,请求法院解除拘留好回家过年。之后,二人在家属的帮助下向银行偿还了5万元,并由案外人为剩余的12万元提供担保,取得了银行的谅解,被法院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