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近日,醴陵市检察院举办了一场网络直播检察听证会,对骆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拟不起诉案举行公开听证,并在中国检察听证网进行同步直播。这是醴陵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检察公开听证互联网直播第二批试点单位以来,开展的首次直播。
据了解,2017年4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骆某的公司需要进项发票用于抵扣税款。于是,骆某在无实际货物供应的情况下,接受黄某介绍的新疆某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为23万余元。后来,经税务机关查处,犯罪嫌疑人骆某补交了税款及罚款,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查,骆某所任法人代表的湖南某服饰有限公司自2014年成立以来,纳税信用良好,现有员工110余人,且吸纳了本地共计12名贫困户及残疾人就业,为带领家乡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同时鉴于骆某主动投案、认罪认罚,醴陵市检察院拟对其作不起诉决定,并对此召开网络直播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第一次参加网络直播听证,现场带入感很强,效果非常好。这场听证会,挽救了一个民营企业,也保住了100多名职工的饭碗。”参加听证会的醴陵市船湾镇党委副书记钟方说。
主办检察官何秋花表示,让人民群众通过网络直播参与公开听证,既可以进一步感受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和检察办案的公开透明度,又能监督检察官办案,督促检察官提升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