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大道交通秩序整治不力 6家单位被通报批评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芦纪宣)机场大道货车超速、事故频发等现象,引起沿线居民强烈反应。近期,芦淞区纪委监委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对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芦淞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新芦淞集团、区城管局、区住建局进行了通报批评。

    芦淞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东城大道开通后,与机场大道连接起来,进一步拉近了芦淞区到醴陵市的距离,但随之而来的货车超限超载等问题,引起沿线居民强烈反应。对此,市委领导高度重视,于2020年11月初作出专门批示,芦淞区委、区政府迅速责成相关部门开展机场大道交通问题整治。

    但相关部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在整治工作中慢作为、敷衍塞责,例如: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批示件和督办函后,没有第一时间召集相关单位研究作工作安排,仅在工作微信群转发,没有发挥统筹调度、督促落实作用;芦淞交警大队对违章通行的货车未做到严格执法,到岗情况不佳;区交通运输局在限行制度实行以后联合整治的力度不够;新芦淞集团落实上级指示不坚决,讲客观摆困难,未及时在白关服饰产业园内部道路限行管理;区城管局收到批示件后,未做专门安排部署,未抽调专门力量保障机场大道渣土车闯禁整治工作;区住建局推动机场大道交安设施安装的进度滞后。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机场大道交通问题整治在一定时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群众反映问题未彻底解决,直到2020年12月22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现场调度后,整治力度才显著加大,大货车限时通行要求才得到有效执行,机场大道方恢复良好秩序。

    通报指出,以上问题反映出少数党组织和极个别党员干部思想上麻痹大意,缺乏政治敏感性。工作作风不实,搞形式走过场。担当精神不足,互相推脱责任。宗旨意识不够,缺乏人民情怀。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引以为戒、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摆和纠正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工作中担当尽责,扎扎实实干出实绩。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