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要求小区成立业委会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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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勇跃

    近日,市民黄女士拨打晚报热线28829110反映,石峰区三水厂小区没有物管,院内垃圾堆成小山。然而,据株水人家物管分公司工作人员反映,近两年,因收不上物业费,连年亏损,这才暂停相应服务。在一场业主、物管、社区三方的协调会上,物业公司总经理罗武表示,希望尽快成立业委会,一方面可以监督物管工作,另一方面可以配合物管管理小区。(详见晚报12月6日A05版)

    小区物管关系千家万户,但近年来小区业主和物管公司的矛盾纠纷事件屡见不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区业委会成立比例不高。据住建部门统计,全国各地小区业委会成立比例仅为10%-30%,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物管公司反对甚至害怕成立业委会。

    为什么一些物管公司不愿意配合业主成立业委会,笔者分析,不外乎两种情况。

    一是不少物管公司违规经营。如果成立业委会,肯定会影响其非法利益,所以这类物业公司就会用一些手段来阻止业委会的成立。二是很多物管公司自身的定位错误。他们把自己当成小区的权益主体、管理者,而不是服务者,所以不想多业委会这么一个“婆婆”。

    众所周知,小区业主如果遇到上述这类物管公司,单凭一个一个的业主是很难与其抗衡的,所以成立业委会就很有必要。而站在物管公司的角度,遇到问题,直接跟业委会沟通比起跟一个一个的业主沟通,肯定要方便和顺畅得多。

    具体到三水厂小区,近两年这里的物业管理状态已经进入了一个“死循环”——业主认为“物管不作为,我就不交物业费”,物管则认为“业主不交物业费,我无法提供服务”,最终小区业主、小区物管没有赢家,都成了输家。数据也说明了这一点,截至目前,该小区今年一共只收到4090元物业费,这一方面足以说明业主没有缴费购买服务的意识,另一方面也说明物管的服务不到位,让业主们不满意。

    所幸的是,在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株水人家物管分公司经与三水厂小区业主代表沟通后,在撤出小区一个多月后还是决定“将于近日重新进驻小区”,更令人叫好的是,其负责人还表示“希望小区尽快成立业委会”。而社区负责人也表态,将指导三水厂小区尽快成立业委会,负责与物业公司的后续沟通。

    至此,一件坏事正慢慢变成一件好事,上述事件双方实现双赢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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