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公开宣告,6人被免追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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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告会现场 通讯员供图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 肖俊)“感谢检察官给了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回去以后一定会好好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并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亲戚朋友遵纪守法。”11月24日上午,得知自己不会被起诉,宁某松了一口气。

    当天,在3名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现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6名嫌疑人宣布不起诉决定,这也意味着6人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73岁的宁某家住芦淞区董家塅,老伴腿脚不便且身患尿毒症。为了治病,宁某每周都要带老伴去医院做血液透析。今年10月1日上午,宁某在芦淞区某医院见到一辆没有上锁的电动轮椅,于是就将其推回家准备给老伴用。经鉴定,这台电动轮椅价值2788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宁某传唤到案,宁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认罪认罚。

    该案移送至芦淞区检察院后,检察官认为,宁某虽然有犯罪行为,但情节轻微,是初犯,而且有认罪认罚等情节,依照法律可以不予起诉。在宣告会现场,该院副检察长陈湘宁向宁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

    据了解,这6人涉嫌犯罪行为以盗窃、危险驾驶为主,到案以后,都有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等情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根据这些情节以及嫌疑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并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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