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彭晚华)近日,罗某骑摩托车被一辆小车追尾了,坐在后面的老母亲还因此受伤,可交警却判定罗某承担主要责任。对此,罗某有些不服气。交警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判定呢?
当天,罗某无证驾驶未上牌的二轮普通摩托车,从炎陵画眉桥进入南站转盘环形路口,他直接从环形路口外环切入内环,行至准备开出内环的小车前方,导致追尾事故。当时,罗某77岁的母亲坐在摩托车后座,因为碰撞跌落受伤。
炎陵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调取了事发地点的监控录像,还原了事发经过,并判定摩托车驾驶员罗某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对于罗某的质疑,交警解释说,罗某进入的是环形路口,要让已在环道内的车辆先行。
环形路口不同于十字、T字路口,它是所有路口中最特殊的,所有车辆一律按逆时针方向绕岛单向行驶,俗称转盘。法律法规也为它量身定做了相关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的相关规定,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但是在本起事故中,罗某不但没有让路,反而连续变更车道,增加了其驾驶的危险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也有不得频繁、连续变更机动车道的相关规定。
所以,罗某需要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他不仅要受到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处罚,还要承担医治母亲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