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凛 通讯员 夏四亮)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维护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文明形象,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舒适、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我市开始对城区巡游出租车营运秩序进行集中整治。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此次整治的重点包括: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行为;
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如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揽客同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打表计费、乱收费和不主动出具发票;不按规定使用车载信息化设备;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未粘乘客须知、投诉电话等标志;车厢内不符合整洁、卫生、无异味等要求。
还有驾驶员有在开车时抽烟、吃零食、乱扔垃圾、接打手机,以及着装不规范等不文明行为的。
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组织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如发现上述违规经营行为,将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依据《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记入驾驶员和车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录。若车辆与驾驶员累计扣分达一定分值,车辆将不予续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