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莫留“坑人”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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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李曙光

    14日上午,市民罗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投诉:13日晚上7点左右,我骑电动车经过泰山路非机动车道时,被路上一个坑“坑了”,那个坑有一定深度,周围光线又很暗,不到近前根本看不到,人和车顿时被摔出了几米远。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详见本报10月15日A10版)

    导致罗先生摔倒的“坑”是预埋管道的施工项目或其他施工项目完工后遗留的坑渠,而且被坑的还不止罗先生一人。目前,天元区市政维护中心已经承诺尽快处理好此事。但笔者了解到,泰山路上的这个坑还只是冰山一角,比如,黄河路步步高附近占道维修的事情就经常发生。

    伴随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也迎来了建设高潮,但与此同时,挖掘城市道路的现象也日渐增多。一些道路“开膛破肚”反复被开挖,给市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首先,占道封路任性施工影响市容市貌。施工带来的噪音和扬尘等污染对环境造成了影响,对附近居民的身心健康极为不利。其次,严重影响交通。特别是在上下班的高峰期,围挡占了道路后,道路变窄,自然就会影响车辆的正常通行,甚至引发车辆的刮擦事故,进而造成更长时间的拥堵。影响心情不说,耽误了正事就麻烦了。以一台车堵15分钟来算,500台车那就是7500分钟。俗话说,时间就是金钱,这笔账,不知道相关单位算过没有。最后,道路开挖容易造成安全隐患。比如,施工完毕后没有及时修补道路,或者没有安放警示牌,就可能会导致过路市民摔伤,上述新闻中罗先生的案例就是证明。而且,反复开挖道路,也造成了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

    城市要发展,修路维修搞建设无可厚非,但老百姓期待的不是“任性施工”而是“人性施工”。民生施工一定要为民做主,市政维修千万不要留后患。道路开挖前,一定要全方位为老百姓着想,统筹规划,及时在媒体公示,坚决杜绝“你方修罢我登场”的现象;施工期间,要尽量加快进度,不要拖拖沓沓,还想着朝九晚五的作息时间;施工完毕后,要及时修补,恢复原状,尽早还路于民。城市交通、信息通讯、能源供应、给排水等相关部门要有一个统一的牵头单位,协调管理,科学施工,尽量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尽量减少扰民的时间和频率,不给市民添堵。

    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道路无序开挖、不及时恢复的“城市病”,该好好治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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