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玺 通讯员 陈楚杰)邹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不慎撞倒一名老人,他将老人扶到人行道后逃逸,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芦淞交警大队最终凭借车辆防盗登记信息找出肇事者。
9月23日清晨6时许,民警接警后赶到位于市七中附近的事故现场,目击者称肇事者已经逃逸,救护车随后将受伤老人送往医院。遗憾的是,伤者于当日上午因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根据先期掌握的监控信息兵分两路,一方面通过车辆防盗牌登记信息查找车主,另一方面根据电动三轮车的行驶轨迹进行调查。
之后,民警确定肇事车辆属于某服饰公司所有,该公司平时雇佣邹某某将车开回家充电,他们立即锁定家住龙泉街道的嫌疑人。不过,邹某某并不在家,民警与他亲属取得联系后,要亲属规劝其投案自首。
当晚,邹某某来到芦淞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承认了肇事逃逸事实。